近日,应急管理部印发《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3号,以下简称《规定》)。为便于理解和落实《规定》,现解读如下。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已经2023年11月6日应急管理部第28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某酿造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食品生产。2023年7月21日,富阳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检查该公司生产作业场所时,发现该公司于2023年3月起对车间一处污水池(探入式有限空间作业)进行清淤作业,前未进行审批。执法人员对该企业的上述违法行为下达了责令整改指令书,并对该公司涉嫌有限空间作业方案未经审批擅自作业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多年来,有限空间作业事故时有发生,造成许多人员伤亡的原因不仅与有限空间作业本身的高风险、复杂的环境、强烈的隐蔽性和临时作业特点有关,还与工贸企业的有限空间识别有关
中毒、缺氧窒息、爆炸和溺水、高坠落、触电、物体攻击、机械损伤、燃烧、坍塌、埋葬、高温和高湿度等是有限空间作业的主要安全风险。在某些环境下,上述风险可能共存,具有隐蔽性和突然性。
近期,全国多地接连发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人民群众财产损失,教训十分深刻。为进一步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此类生产安全事故,经研究决定在全国“安全生产月”期间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题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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