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排查管理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的法律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制度,采取技术和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应当如实记录,并通知员工。”
2008年2月1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实施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作出了详细规定,其中对隐患的定义、分类、隐患排查管理职责、隐患排查管理频率、档案建立、隐患登记等提出了具体要求,报告和奖励制度。
工作内容
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是隐患排查与隐患治理的结合。这两项工作都有相对规范的标准程序。
隐患排查工作主要包括:
1.制定隐患排查计划或方案;
2.按计划或计划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工作;
3.总结并登记隐患排查结果后,进入隐患处理流程。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的,应当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处理暂行规定》中的重大事故隐患处理流程,向当地安全监察部门报告。
隐患治理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建立隐患治理台账,落实隐患整改责任人、整改完成时间、整改措施及临时预防措施、整改资金、验收标准及验收人,俗称“五定”,隐患治理台账又称“五定”表;
2.整改责任人应当按照整改措施完成整改(需要临时预防措施的,整改期间还应当实施临时预防措施),并向验收人报告;
3.验收人员应当按照验收标准对隐患进行整改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合格后同意隐患闭环,评估不合格后重新整改;
4.每季度、每年对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工作流程和实施
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流程:
1.填写新隐患(自查、互查、安环部检查);
2.整改隐患;
3.隐患复查;
4.隐患签转与撤销;
5.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隐患统计、报告和数据。
目前,信息手段已基本引入企业隐患排查管理。企业隐患排查管理软件提供闭环管理,根据上报、整改和隐患复查情况。在此过程中,严格控制和管理“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期限和计划”。管理者可以立即在平台上查询隐患的发现和处理情况,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审查;系统可以输出符合国家安全监督体系要求的隐患报告和统计报告,帮助企业实现23号文件对隐患排查管理的相关要求。
一般情况下,系统符合要求:
1.发现(评估)、对三大节点构成的隐患排查治理业务流程进行整改、复查,重点实现隐患闭环管理;
2.及时上报隐患排查信息,及时下达整改批复,加快信息周转效率
3.建立隐患排查全企业动态台账
4.实时数据和历史数据的图形统计,为管理者提供决策依据;
5.打印规范隐患通知书;
6.生成符合国家要求的隐患排查治理报告。
移动治理
移动隐患调查管理模块是安全管理的一种动态形式。使用手持终端PDA,随时随地进行隐患调查管理,及时记录发现的隐患信息,上传图片,传输到信息平台,转移到整改过程中,了解隐患的实时信息。在项目建设的后期,这些功能也可以在手机和相关手持终端上实现。
快速登记日常发现和整改的隐患;上传隐患现场相关信息形成的图片和数据,但不提交;上传并提交隐患现场相关信息形成的图片和数据;各负责人应当对其负责的隐患项目进行整改;安全质量部门和报告人应当对隐患项目的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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