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责任追究力度明显加大,给安全管理人员敲响了警钟。知责是履职的前提。只有压实安全责任,责任链条环环相扣、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才能抓住安全生产工作的牛鼻子,才能确保安全监管“不缺位、不越位”。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是工业制造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厘清工信部门在工业制造领域负有哪些安全职责,有助于指导各级工信部门正确认识安全职责定位和履行安全责任。
一工信部门是工业制造领域的行业主管部门,不是安全监管部门
要谈工业制造行业领域安全管理职责,首先要厘清工业制造领域涵盖范围。根据××省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分析报告的划分,工业制造领域涵盖冶金、有色、机械、轻工、建材、纺织、烟草及其他等领域。各级工信部门是工业制造领域的行业主管部门。
2019年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修订〈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试行)〉的通知》(应急厅〔2019〕17号),对应急管理部门监管范围的冶金、有色、建材、轻工、纺织、机械、烟草、商贸等八大行业的进行了明确界定。由此可见,工业制造领域安全监管部门是各级应急管理部门。
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中的“管”,是指安全监管,不是行业管理
2021年6月新颁布的新《安全生产法》正式将“三管三必须”写入法律,进一步明确了各方面的安全生产责任。应急管理部宋元明副部长在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新闻发布会上,对“三管三必须”进行了权威解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明确了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个部门,要在你各自的职责范围以内对你负责的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监督管理。比如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民航这些部门,分别对你各自的行业实行安全监管。但是应急管理部门既要负责对这些行业的综合安全监督管理,同时我们也有直接监管的行业,比如冶金、有色、建材、轻工、纺织、机械、烟草、商贸这八大行业,还有危化品、烟花爆竹等,这都是我们应急管理部直接监管的,这是部门监管职责的明确。”“我们讲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这在企业里除了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以外,其他的副职都要根据你分管的业务对安全生产工作负一定的职责。”“这就是‘三管三必须’的核心要义。”
从宋部长对“三管三必须”的解释原文分析,我们可以得出含两层涵义:第一,“管行业必须管安全”明确的是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个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即“管行业必须管安全”中的“管”,指的是行业安全监管,而非行业主管;第二,“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明确的是企业的决策层和管理层的安全管理职责。
三工信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其职责是指导督促工业制造领域加强安全管理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对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行业监管和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职责,有较明晰的解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政策规划制定修订、执法监督、事故调查处理、应急救援管理、统计分析、宣传教育培训等综合性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内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管执法职责。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履行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管职责,强化监管执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其他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要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指导意见》也明确,“对于其他工业行业(除民用爆炸物品行业、民用飞机及民用船舶制造业外),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要将安全生产作为行业管理的重要内容,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工业企业加强安全管理。”
监管的意思是对现场或某一特定环节、过程进行监视、督促和管理,使其结果能达到预定的目标,更多是指强制性的,态度较为强硬。而指导的意思是通过知识交流和经验分享,来帮助受指导者实现目标,更多是指建议性的,态度较为温和。
因此,工信部门是工业制造行业领域“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的主管部门,不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管的主管部门。工信部门没有工业制造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权,其职责是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指导督促工业制造领域加强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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