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对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并不清楚。他们不知道“第一”是什么意思。他们只知道“管理”,却不知道“管理什么”和“如何管理”。有时候他们“抓眉毛胡子”,有时候“对窗外的事充耳不闻”。他们不仅不能满足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还不能团结员工思考和努力,严重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
突出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带动企业全体员工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是2023年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调查整改行动的重要任务。在推广过程中,笔者建议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明确责任,进而提高履职能力,增强约束力,督促主要负责人承担责任,履行职责,带动企业全体员工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有效推动企业走上安全发展之路。
首先,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的标准化。责任是履行职责的基础。每个企业都要详细明确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管理和履行职责的内容,拒绝大惊小怪和泛泛而论,力求板上钉钉,白纸黑字。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不仅要体现在企业的管理章程和内部制度上,还要渗透到具体的工作实践中。做什么,做什么,每一级管什么,都要有具体的依据和来源。只有这样,相关负责人才能真正发挥企业安全管理的主导作用,一级推进,一级推进。
其次,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的透明度。地方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必要的监督检查作用,有针对性地“查询”重要行业或管理薄弱企业,全面检查其主要负责人是否履行了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和效果,甚至让他们“出汗”,迫使他们积极发现问题,积极解决问题。不履行职责的主要负责人应依法严格评估,直至面试、调整职责等。,并不断加强压力传递。在企业内部,要充分利用职工会议等平台,让主要负责人谈安全工作,谈心。
深化企业主要负责人的专业性。安全生产工作点广泛,涉及方方面面,对管理人才的要求极高。这意味着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养成终身学习的习惯,紧跟时代步伐,丰富知识储备,不断提高管理能力。企业可以组织更多的领导团队和干部的安全培训或实践活动,深挖根源,改善“土壤”。只有“头羊”的安全意识到位,管理工作做好了,群羊才能跑得更快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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