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国情和制度中,要做好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是实现安全生产的关键因素。责任链应该紧密相连,这样事故风险就找不到漏洞。如果你应该有很强的责任感,但让步和懒惰,监管链就会出现缺陷。在实施严格的监管措施时,你不会变得坚决,应该执行的安全规范也不会落实到位。因此,安全防线将被打破。
因此,企业可以通过建立完善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内部各部门和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范围和界限;这样就可以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防止责任不明确、相互推诿、责任真空的发生。同时,有效实施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建立安全生产责任监督考核机制、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实施工作机制的重要途径。
三步法”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步:定岗位、定人员
①梳理汇总本企业的管理组织架构(即有哪些部门、哪些岗位)
②架构中确定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包括: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③架构中整理出横向部门有哪些(如:生产部门、研发、设备、质量、行政、人事、财务、采购等)
④部门中整理出岗位有哪些(如:公司高层、公司中层、公司基层、派遣或外包等)
最后,汇总出企业横向部门、纵向岗位,确保不遗漏。
第二步:定安全职责(岗位职责、法定职责)
①对第一步汇总出来的部门及岗位,收集其相应的部门职责和岗位职责并汇总。
②梳理法律法规对特殊岗位特殊要求的法定职责,并入部门职责或岗位职责。
③结合企业实际整理出相应安全职责。
第三步:定责任考核
编制可量化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管理制度(明确考核监督实施部门、考核频次、安全生产奖惩及其它结合企业实际事宜等)
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最基本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即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及“三管三必须”的原则,将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与其他岗位负责人员、职能部门及其岗位人员等在安全生产方面应做的事情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根本制度,最终确定其应履行的基本安全生产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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